(略)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绥政教督办〔2023〕2号)文件要求,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在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方面
我市共有公办学校67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6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高中4所(1所重点高中,3所普通高中),综合职教中心1所,聋哑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所。我市始终牢牢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略) 教育局下属65所中小学已全部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中小学章程》,按要求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其中一中、二中、实验小学三所学校已完成党总支书记和校长分设,其余62所支部书记、校长兼任的中小学校,专职副书记也已全部配备完成。二是明确党(总)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把控方向,统揽全局,集中精力抓好办学方向和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是确定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凸显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教育改革发展优势,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二)在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方面
我市始终坚持将教育事业 (略) 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上,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83,598.99万元,较上年增长1,349万元,增长1.64%。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上,中等职业学校本年生均30,642.46元,较上年增长68.02%;普通高中本年生均9,303.52元,较上年增长22.63%;普通初中本年生均12,133.07元,较上年增长7.82%;普通小学本年生均15,830.44元,较上年增长13.61%。
(三)在教育支出进度方面
我市克服经济压力,按照要求及时匹配资金,加快教育资金支出进度。2023年本级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69,610.50万元,截至二季度末实际支出38,800.60万元,教育支出(按当年预算计)按季序时达到了50%以上。我市通过全力确保教育支出按季度序时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教育专项资金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四)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方面
为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我市把学生资助配套资金编入了年初预算,今年划拨资金166.5万元,惠及3195人次。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已于6月底发放给受助学生,实现了及时拨付、应助尽助。
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五)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方面
我市现有幼儿园80所,其中民办园79所(普惠性民办园74所),在园幼儿8693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1.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67%。为了加强幼儿教师队*建设,我市于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77人,现已全部入编。为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我市一是建立起政府主导,教育、财政、发改、市场监管、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四个体系”工作方式,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任务细化、清单化,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截至目前,5所幼儿园已完成建设任务,即将开园招生,其他在建幼儿园力争九月全部完成改建任务。 (略) 所有新的在建公办、民办幼儿园均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进行审批。目前,我市已建成公办幼儿园和79所民办幼儿园已全部达标。四是落实公办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正在履行拨款程序中。 (略) 教育局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常态化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校园安全、饮食安全、课本读物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略) 民办幼儿园工作会议,开展园长和教师培训, (略) 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有序发展。
(六)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
我市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2023年,通过“改薄提升”和“长效机制”建设,投入资金1697万元,使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实现了“四统一”。同时,还计划投资1.9亿元推进“教育北部组团”建设,异地新建第六中学、聋哑学校、师范附属小学三所学校,增加学位供给,缓解西部城区学校压力,更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我市计划2029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创建工作中,一 (略) 长担任组长, (略) 长担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健全了工作统筹调度机制,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并定期开展培训。二是进一步掌握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现状的常态监测和动态分析,梳理一些重点工作和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问题,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步骤按时限做好整改,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健全保障措施,出台了《 (略) 义务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略) 推进义务优质均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学校投入和教师配备做了规划,计划投入5.8亿元,完成5所学校建设和体育场馆、功能馆室、教学仪器、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升级改造,科学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
市教育局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优质均衡发展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现状的常态监测和动态分析,梳理问题,建立好台账。在差异系数上,经测算,2022年基本均衡差异系数小学为0.59,中学为0.49,均已达标。我市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2022年、2023年均达20%,今后将有计划逐年递增。各校均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尤其是保质保量开好了音、体、美、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课程,全面落实了“五育并举”要求,不存在挤占挪用课时情况。
(七)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方面
为进一步落实新高考改革要求,推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我市一方面强化对教师队*的培训,使广大教师适应选课走班教学这一新形势;另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加大了学校硬件投入,积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强化教室、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食宿楼等基础办学的物质保障,优化校舍功能,完善高中学校建设规划。2023年上半年,投资428.2万元,为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第九中学三所高中进行运动场改造;投资80万元,为第四中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维修彩钢屋面、粉刷教学楼内墙;投资130万元,为第九中学更换寝室门、改造寝室门前地面、维修改造室外厕所及铺装红砖甬道。同时,计划投资2119万元,新建面积为9410平方米的第二中学教学楼,用以改善办学条件。各高中学校立足学校办学实际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探索学校特色化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渐转变育人方式的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开展互动式、启发式和体验式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同 (略) 教育局组建的“高中发展联盟”,进一步开展帮扶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八)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方面
我市中职学校现有教职工123人,其中双师型教师36人,占比29.26%;职业学校年招生比例暂未达到60%。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我市制定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方案》和《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任务清单》等,进一步细化了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路径和具体措施。
(九)在扶持特殊教育发展方面
我市特殊教育 (略) 级标准化评估验收,现有学生251人,在岗教师40人,全市所有适龄(6周岁)残疾儿童通过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下乡方式实现了“应入尽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年度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评估率达到100%。为保障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按月足额发放了特殊教育教师送教上门交通补助。
四、教师队*建设
(十)在基础教育教师队*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提升,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83364.10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74934.77元,教师工资水平超过了公务员工资水平。二是积极做好教师交流,2 (略) 交流校长9人,教师172人,有力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一体化建设。三是充分保障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权益,划拨专款,及时为特岗教师缴纳“五险一金”,并按照政策要求完成了2014—2020年招聘入职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补缴,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同等条件教师工资待遇。
同时,我市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清理整顿年”工作实施方案》等师德考核办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建立并落实了教师师德师风考评机制。二是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年”“清理整顿年”“行风提升行动”等形式,加大了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严查教师违反职业“十项准则”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导向,弘扬正能量。吕波、付作儒、刘丽、吴文艳等同志先后荣获了教育部“感动国培年度校长”、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略) 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第七中学吕波校长更是在2022年被评为了全国名校长。
五、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十一)在“双减”工作推进方面
我市将“双减”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纳入长期性重点工作任务中。一是校内持续巩固“三提高一治理”成果,严格落实《 (略)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肇教发〔2021〕17号)、《 (略) 中小学校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肇教发〔2021〕7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二是注重课后服务水平提升,多次召开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会议,拓展课后服务范围,规范课后服务程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邀请家长进校园,与学生共同参与和体验学校课后服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各中小学以“全面育人”为导向,“5+2”“菜单式”100%全面开展课后服务,逐步构建起涵盖学业巩固、学科拓展、综合实践、素质提升等内容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建立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责任状》;提高教师参与专项治理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教师履约践诺、依法依规从教。四是注重校外“十项专项整治”, 2023年以来,我市校外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常规巡查、检查57次,联合执法3次,取缔无证无照黑机构2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共拆除违规悬挂粘贴学科类(含艺考类)培训机构牌匾及各类广告7个,注销不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8家;我市现有合规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13家、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家,已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教育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资金监管,并按照要求存入相应风险保证金。
(十二)在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方面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通知》(肇政教督办﹝2023﹞5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通知》(肇政教督办﹝2023﹞6号),并下发给各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明确了评价任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要求。二是各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分工,根据评价指标的考查要点逐条逐项、对标进行自查自评。我市60所义务教育学校和4所高中都按时限上交了自评报告。三是在11月前,我市将根据制定的《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通知》的要求, (略) 30%的义务教育学校和4所高中进行县级审核。完成以上工作后,我市30%的普通高中 (略) 级评价。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十三)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方面
一是投入大量资金,对各拥有食堂学校进行食堂改造,现拥有食堂的学校全部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比率达到了100%。二是按照“*类*管”要求, (略) 67所城乡学校配齐配足了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开展了校医培训2次,培养校医280余人。三是注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我市采取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与体育活动、量化学校考核指标、积极开展校园运动会等多种措施,引导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塑造学生健康体质,减少近视和体制不健康学生存量,抑制增量,使近视率和体质优质率“一降一升”。
(十四)在教育信息化工作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注重基础升级,强化了网络、云平台、终端多媒体设备建设, (略) 各校宽带网络接入均达到200M以上,全市授课班级多媒体设备覆盖达到100%,有力推动了“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二是注重教师能力同步提升,依托教育网络云平台, (略) 教科研机构的力量,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 (略) 教育系统“大学台展示活动,挖掘业务精湛典型教师、肯定教师工作成果,激励了大家研培热情,更好的推动了教育信息化建设。
(十五)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含中职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方面
一是狠抓校车管理,我市共有运营校车219台、园车55台,均为标准化校车,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学生100%获得了校车服务,教育、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二是坚持完善“校园安全四个100%”建设不动摇,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我市制定了《 (略) 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肇公通〔2020〕6号)等文件;各校也设立了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100%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城乡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相关标准全部聘用了保安员,100%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100%完成了楼宇防护设施加装;100%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各校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全部与公安局联网,并组织教育、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了“四个100%建设回头看”。三是严防校园欺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的通知》《 (略) 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 (略)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校园门口醒目位置设立校园欺凌防范举报电话,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清单台账,开展了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四是注重防溺水工作,市政府统筹制定了《 (略) 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加大了工作协调和监管,有效防止了溺水事故发生。
六、2022年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
(十六)在2022年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 (略) 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已对照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基本完成,并 (略) 教育督导室。一是针对2021年没有实现“两个只增不减”问题,我市2022年加大政府投入,已完成。二是针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教育北部组团”建设,异地新建第六中学、师范附小、聋哑学校,以增加学位资源。通过科学、合理剥离四所大校的教师、学生方式,分散、消除大校型。三是针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相对缓慢问题,我市现有民办幼儿园共计79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74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67%,达到了国家标准。因受历史因素影响,公办园建设滞后,公办园占比尚未达标,我市已通过公办园改造方式进行整改,改造完成的5所幼儿园计划9月份开园招生。四是针对教育领域重点改革推进力度不够问题,我市正在有序推进。
七、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略) 能够较好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但与上级要求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县管校聘”方案虽然已经制定,但还没有全面实施,影响了师资配置和教师交流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学前教育资源不足, (略) 正式运营公办园仅1所,公办园幼儿在园占比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市仍然存在4所学额超过2000人的大校型学校;部分学校体育场、音乐美术教室不达标,信息化建设滞后。三是教师队*存在年龄老化、结构性短缺问题,常态化补充机制尚未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建设仍需加强。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深化教育各项改革,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协调推进各阶段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同步发展、协调发展,尤其是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统筹推进教师合理流动。推进“县管校聘”深入实施,积 (略) 县先进经验,统筹规划教师编制,设置教师编制“周转池”,推动教师身份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校长和教师队*的合理流动、合理使用。
二是加快推进教育基础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教育基础投入,加大财政支出的统筹规划,优先保障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等教育项目的实施,把公办园建设作为年度重点突破项目、重点督办任务进行落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改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工作,做好开园的设备、人员、物资等一切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充分做好新建学校、升级改造功能馆室和体育运动场馆、教育信息化硬件提升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合理有序推进教师队*升级。建立教师队*长效补充机制,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充实教师队*;扎实做好教师培训,积极推进教师队*提质升级;职业教育学校要在做好外来补充的同时,抓好内部培养,鼓励教师深造学习、考取资质,做好“双师型”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