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苗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WYZB-NH2022-003
项目名称: (略) (略) 苗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苗木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批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略) 苗木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交货指令发出后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1日至2022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 (略) 开标室( (略) (略) 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略) 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 *** 。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 (略) 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略) (略) 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 (略) 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略) 。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 @@@ q.com
传真: ***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 (略)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张铭铭
项目联系方式:057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威远 (略)
地 址:宁 (略) (略) 二楼
传真:0574- ***
项目联系人:周莹莹
项目联系方式:0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