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大海陀乡大海陀村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赤城县数据和 (略) 以赤数政【202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嘉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赤城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赤城县嘉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JKXY-* 工程名称:2024年大海陀乡大海陀村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99.57㎡,总建筑面积1391.35㎡。主要 (略) (略) ,其中1#院用地面积425.25㎡,建筑面积283.70㎡;2#院用地面积251.12㎡,建筑面积181.79㎡;3#院用地面积158.56㎡,建筑面积76.21㎡;4#院用地面积239.98 ㎡,建筑面积128.93㎡; 6#院用地面积:380.01 ㎡,建筑面积207.71㎡ ;7#院用地面积:263.52㎡,建筑面积135.44㎡ ;11#院用地面积:314.36㎡ ,建筑面积174.07㎡;12#院用地面积:366.77㎡,建筑面积203.50㎡;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赤城县大海陀乡大海陀村。 计划工期:(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设计及预算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报批报审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设计范围涵盖该项目全部所需的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工程等所有相关专业。施工内容: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略) 【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略) 站(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略) ( http://**)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④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⑤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⑥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 (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8 09:00:00至2024-10-12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赤城县嘉骏 (略) 联 系人:裴部长 电 话:0313-* 邮 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鑫源建设 (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邮 箱: *@*q.com。
8.监督部门名称
赤城县文化广电旅 (略) 。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 其他公示内容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赤城县嘉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鑫源建设 (略) |
地址: | 河北赤城经 (略) 第九号厂房B-4区 | 地址: | 河 (略) (略) 钟楼大 (略) 2号楼1单元1-1702、1703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裴部长 | 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313-*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q.com | 电子邮件: | *@*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