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溆环评[2023]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
溆 (略) 异地扩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溆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溆 (略) 异地扩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本次《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 (略) 在溆浦县双井镇宝塔村八组实施该项目(东经 110 度 23 分 40.459 秒,北纬 28 度 0 分 47.648 秒)。
本项目将由溆浦县双井镇塘夏垅村搬迁至溆浦县双井镇宝塔村八组、由年产 20万m3商品混凝土扩增至年产30万m3商品混凝土。本项目占地面积8591m2,建筑面积4116.5m2,建设2条生产线,其中新建1条 HZS180生产线、将老厂1条HZS 120生产线拆除至本项目作为备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溆浦县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要求;符合《溆浦县预拌混凝土专项规划(2020-2025年)》。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并将编制的监督性检查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在项目施工及营运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建全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保台账,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 个 100%”抑尘措施;营运期混凝土生产线筒仓粉尘和搅拌粉尘均配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厂界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皮带输送粉尘采用皮带密闭输送+堆场喷雾抑尘;砂石料仓扬尘,采用密闭堆存,同时料仓厂房顶部设高压洒水喷淋装置,加强设备密封,定期维护,尽量降低投料落差,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设旱厕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作农肥;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如施工水泥等)应远离饮水源,各类建筑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水泥材料不得倾倒于地上,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严禁油料泄漏和随意倾倒废油料;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须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营运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产品,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在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夜间(22:00~6:00)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则必须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告知周边附近居民;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设备,定期检修设备,提高机械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 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 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噪声的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5、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能回填的尽量回填,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直接随粉煤灰作为混凝土生产原料;沉淀池沉渣经砼清洗回收分离机沥干水分后其中的卵石、砂石回用;混凝土块外运做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填料;沉淀池的沉泥交给砖厂制砖;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本《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略) 令第 736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负责。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