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和《 (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8号)文件精神,通过对渠村村申报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后,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详见附表)。现将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
监督电话:溪口镇镇党政办:0598-*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附表
溪口镇渠村村“一村一品”示范村特色产业项目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一览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额(万元) | 备注 |
1 | 田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渠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渠村村 | 机耕路硬化1 km,新建40cm×40 cm水渠800 m。 | 45 | |
2 | 田间绿色防控项目 | 购置杀虫灯50盏等绿色防控物资。 | 15 | |||
3 | 品牌宣传推广项目 | 建设“一村一品”品牌(含村标、路牌宣传标志等)。 | 6 | |||
4 | 制种基地示范护岸建设项目 | 新建护岸挡墙150m及周边绿化建设 | 34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