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E**
工程名称 | 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2024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2024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哈巴河标段) | |||||
建设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 (略) 林 (略) | |||||
中标工程范围 | 包含本工程全套施工方案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新疆新城 (略)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16 | ||||
大写 |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 | |||||
投标工期(天) |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王法赛 | 职称 | 中级 | 职称编号 |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王法赛,技术负责人:王志,项目工程师:燕伟,质量管理员:武俊龙,材料管理员:陈立伟,安全管理员:王志刚,计划管理员:陈春梅,资料员:熊筱玲,技术顾问:张雄鹰,农艺师:吴其良。 | |||||
业绩公示 | 1、 (略) S4 标(DK334+658-DK337+450)风沙防护工程 专业分包 2、新 (略) S6 标项目风沙防护工程(四标段) 3、第二师 38 团-塔 (略) 项目第二合同段高立沙障、草方格 4、 (略) 东延(东二环 (略) )道路两侧 50 米景观带建设项 目(五标段) 5、 (略) 2020 (略) 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 | |||||
备注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云南 (略)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77 | ||||
大写 | *仟*佰***万零*佰***元*角*分 | |||||
投标工期(天) |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何光旬 | 职称 | 副高级 | 职称编号 | Y*157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何光旬,项目工程师:鲍红敏,技术负责人:阳广杰,质量管理员 1:罗云龙,质量管理员 2:屈佳成,材料管理员:王誉洁,安全管理员 1:*文发,安全管理员 2:杨春伦,计划管理员:朱丽红,资料员:山曼丽,施工员1:子华武,施工员2:马加超,标准员:赵正华,机械员:余俊杰,劳务员:谢小伟,测量员:张雪松,试验员:郑斌,注册造价工程师:王忠华,合同商务负责人:周志琼,财务负责人:黄欣,林业专家:杨新成,有害生物防治负责人:黄寿强,森林防火负责人:张雄,森林管护负责人:胡仕林,植保工1:裴贵澍,植保工2:罗亚平,森林培育工:王逵,园林绿化工1:陈鹏宇,园林绿化工2:杨鹏林,园林绿化工3:唐艳,园林绿化工4:王婧悦,园林绿化工5:许纤纹澜。 | |||||
业绩公示 | 1、 (略) 面山修复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 2、大 (略) (原五渔邨小镇)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1#和4#地块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 3、泸西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4、昆明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一期 EPC+维护管养建设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5、 (略) 国家储备林续建项目(EPC)——苗木种植、抚育工程 6、新平 (略) (略) 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7、贡山县*中洛镇扎那桶村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备注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略)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46 | ||||
大写 | *仟*佰***万零*佰***元*角*分 | |||||
投标工期(天) |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贾彩云 | 职称 | 高级 | 职称编号 | B*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贾彩云,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靳燕丽,质量管理员:张赛,质量管理员:王瑞光,材料管理员:马亚莉,安全管理员:李胜婉,计划管理员:张俊征,资料员:刘雪,施工员:刘悦鑫,其他人员:席敏。 | |||||
业绩公示 | 1、 (略) (略) 旧城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104国道杭州 (略) (余杭良渚至崇贤段)改建工程 3、 (略) 滨 (略) *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景观工程 4、天成·和悦 (略) 项目室外 (略) 、园林景观、绿化种植 及养护施工工程 | |||||
备注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25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0-27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10月25日 |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要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证据确凿,否则不予受理。监督电话: | ||||||
说明:一式四份,招标办一份,交易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招标代理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