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昆山仲裁案项目之白杨湾物流中心破产债权申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221OG* |
项目地址: | 昆山深国际综合物流港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项目概况: | 昆山仲裁案债务人江苏白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案号:〔2022〕苏破申31号】,公司须委托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后续工作,包括不限于申报债权(梳理债权的数额、搜集相关凭证)、参加债权人会议、代表参与和解方案或重整方案、参加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等。根据公司《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选聘中介机构:1.第(三)款属于原中介服务事项的后续服务或与原中介服务有密切关联的其他服务事项,在保证中介服务质量和监管力度,且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原机构继续提供中介服务,在连续性、完成时限、减低费用等方面明显优于重新聘用中介机构;2.第(五)款单笔服务费在人民币*元以下的(含*元);考虑案件相关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和时效性,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昆山仲裁案代理单位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服务,由昆山深国际综 (略) 与律所签订昆山仲裁案项目之白杨湾物流中心破产债权申报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金额为*元。 |
名称: | 昆山仲裁案项目之白杨湾物流中心破产债权申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昆山仲裁案项目之白杨湾物流中心破产债权申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昆山仲裁案项目之白杨湾物流中心破产债权申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21OG*/01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该案件事项终结止。 |
招标/采购范围: | 单一来源采购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我司招标活动中有过以下行为记录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1)中标后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 (2)被服务单位及管理处给予服务评价不合格的; (3)为我司造成重大经济或信誉损失的等。 |
文件获取地点: | 昆山深国际综合物流港行政楼201室 |
开标地点: | 昆山深国际综合物流港行政楼201室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昆山深国际综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None |
联系人: | 陈亚静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