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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 (略) (略) :
你报来《关于给予北景镇音圩和 * (略) 理设施项目立项的请示》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 、北景镇音圩和 * (略) 理设施建设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年作战( * 年)》(桂政办发〔 * 〕 * 号)精神,项目取得了自治区财政厅的投资支持(桂财建〔 * 号《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 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同意北景镇音圩和 * (略) 理设施项目(建议书)立项。
本项目代码为: *** - * - *** 。
* 、项目选址:北景镇音圩屯和 * 华村。
* 、项目规模和内容:在北景镇音圩屯 (略) 分别建 (略) (略) ,各占地约 * 平方米, (略) 理能力为3.0吨/日。
*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 * 万元(每个项目点投资 * 万元), (略) 申请使用自治区专项投资补助资金。
* 、本文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请在本批复有效期内,抓紧办理项目开工前各项前期审批手续。
* 、其他。本项目登记信息单上首问联系人为韦权, (略) 登 (略) 站(http:/ *** ) (略) 在帐户查阅本项目详情,参考提示开展项目前期和建设推进工作。自报项目开工之日起,请你每月底 (略) 站和帐户,更新本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数据,直至报项目竣工为止。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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