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2023年绿化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3〕47号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2023年绿化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长二经管函〔2023〕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绿化覆盖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同时吸引更多企业及居民进驻二道经济开发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也十分必要。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2023年绿化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2023年绿化养护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英俊镇内,以东吉林大路为界限分为两个区,北区和南区。
北区11条街路、1个广场及1处公园,分别为常德路、东河东路、洋浦一路、英俊大街北区、英俊东街、英俊西街、英凯大街(北区)、英康路汉堡街、英腾街、林溪大街、东河东路游园、英俊广场、常德公园。
南区11条街路,分别为莲花山大路、雾海街、英俊大街南区、英凯大街南段、英凯西街、英铁南路、英翔东街、英翔街、英秀路、英韵路、长吉南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对区域内22条街路、1个广场及1处公园进行绿化养护、栽种及补植等内容。包含:乔木51283 株,灌木7653 丛,植被*平方米,草坪*.6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322.8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政府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