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拍标的物
(略) (略) 普欣南里117号楼-1至2层101号
二、竞拍价格
起拍价:129,*,保证金:12,*,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示:
1.因资产转让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 (略) 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
三、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为竞拍价格的10%,保证 (略) 支付,竞价成交后保证金冲抵转让价款一部分,不再向买受人退还。
四、竞拍规则
采用有保留价的增加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竞价起始价,最终成交价格不得低于保留价,加价幅度为*元。
五、竞买人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资产带来的风险。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购买。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司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付款方式
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
八、违约罚则
1、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方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买受人迟延3日未向我方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我方有权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违约方式:
(1)解除本协议,买受人应向我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不含第1条所述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我方的实际损失,我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第1条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解除后,我方有 (略) 置资产,若我 (略) 置资 (略) 置价格与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 (略) 置所产生的费用视为我方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之一。
九、我司配合买受人于资产交割完毕之日起六个月内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资产权属的变更。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法律裁定的以物抵债资产,目前产权尚未过户至我司名下,如交易成功需要先过户至我司名下再过户至买受方,两次转让时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增值税等税费及抵债期间财产险、现场管理等费用,过户时间相对较长;
2.我司配合办理买受人过户手续,但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需买受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3.房 (略) 于闲置状态,虽然为精装房,但存在装修陈旧、设备老化等问题,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我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做担保。
4.由于物业方不配合,标的物抵债后物业费一直拖欠未交,且房屋水、电、供暖、供气等均不通。所欠缴合理物业、水、店、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一、挂拍期间我司受理该资产竞买的有关异议和咨询,咨询联系人:杜先生022-* 王先生022-*。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发布的竞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