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中“6.3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略)万元,□减免/?降幅50%,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略)仟元整。[提示:招标人应根据《关于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00号)要求,合理设置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现更正为:“6.3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略)万元,□减免/?降幅50%,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略)万元整。[提示:招标人应根据《关于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00号)要求,合理设置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 2、招标文件已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3、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 (略) 网站发出的变更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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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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