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丰台区西王佐206号
公示时间:2023-03-10
受理时间:2023-02-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 1号库房设置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1套处理有机废气,风机风量为40000m3/h,有机废气经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号库房配套设置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套处理酸性气体及有机废气,风机风量为10000m3/h,废气经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工序用水,员工利用厂区外现有公用设施,因此本项目厂区内无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噪声: 厂区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净化装置(含风机)、油泵、电动叉车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为对噪声源采取的措施包括:优先选择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装置并安装隔声罩;合理安排设备在厂房内的位置;运输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固体废物:工程产生废活性炭、废碱液暂存于库房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土壤、地下水: 库房地面防渗采用C2混凝土20cm硬化地面+3mm环氧地平漆,废矿物油油罐贮存区设置0.9m高围堰,围堰尺寸为13m×16m×0.9m。库房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槽,导流槽通过PE管道连接至室外的事故池,事故池设计容积为54m3。
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公众反馈。
联系人:武鹏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劳保所 (略)
审批部门: (略)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深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