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苏升智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略)/2024-(略)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 (略)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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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环建管表(略)号
苏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联晟 (略) 编制的《年产4000吨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是一家从事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通 (略) ,本项 (略) (略) 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产业园4#厂房,占地面积(略)平方米。 (略) 原为单纯机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为:下料→组装→焊接→组装→焊接→出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现为提高产品外观和质量,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决定新增抛丸、喷漆工序,同时购置抛丸机、水性漆喷涂设备,购买水性漆等原辅材料,建成年产4000吨钢结构件项目。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 (略) 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排放至蔡集 (略) 理 (略) 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 (略) 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 (略) 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
本项目打磨、抛丸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水帘柜+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晾干废气经抽风系统(门口设置软帘)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VOCs物料应全密闭储存、输送,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建立VOCs物料台账管理机制;活性炭吸附装置必须定期足量更换活性炭,并落实“码上换”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和信息上报,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 (略) 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合理 (略) 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中相关规定要求。
6.全厂设置2根排气筒,雨水、污水排口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按有关要求安装用电监控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157t/a、VOCs(以非(略)烷总烃以计)≤0.1222t/a;
2.水污染物:废水量≤360t/a、COD≤0.09t/a、SS≤0.072t/a、氨氮≤0.0126t/a、TP≤0.(略)t/a、总氮≤0.0126t/a。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城 (略) 负责,市环境综合 (略) 不定期督查。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项目备案号:2212-(略)-89-05-(略)
抄送: (略) (略) 陈集镇人民政府, (略) 宿城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