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17-26、 2021-2 | 宗地总面积: | 1590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胜溪湖街道办事处封家峪村、新义街道办事处樊家庄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4.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9543.48 | ||||||
普通商品住房 | 6362.3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79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65 | |||
起始价: | 3798万元 | 加价幅度: | 4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
备注: 1、土地挂牌总价中不含契税、社保金。 2、宗地总面积1.8954公顷(合28.431亩),出让面积1.59058公顷(合23.8587亩),代征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0.30482公顷(合4.5723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3、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兼容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4、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四十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七十年) 5、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40%,即住宅建筑所占用地面积不超过6362.32平方米,商业建筑所占用地面积大于9543.48平方米。 6、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规设字﹝2023﹞17号的条件执行。 7、建筑高度B<100米,R≤60米(≤18层) |
宗地编号: | 2015-35B | 宗地总面积: | 1104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胜溪湖街道办事处封家峪村、新义街道办事处樊家庄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9937.44 | ||||||
零售商业用地 | 1104.1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4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4 | |||
起始价: | 204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
备注: 1、土地挂牌总价中不含契税、社保金。 2、宗地总面积1.1065公顷(合16.5975亩),出让面积1.10416公顷(合16.5624亩),代征道路及绿化面积为0.00234公顷(合0.0351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3、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兼容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出让年限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七十年(商服用地四十年)。 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0%,即商业建筑所占用地面积不超过1104.16平方米,住宅建筑所占用地面积大于9937.44平方米。 6、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规设字﹝2023﹞11号的条件执行。 7、建筑高度≤60米(≤18层) |
宗地编号: | 2023-25 | 宗地总面积: | 152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阳楼街道办事处桥南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4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4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2203.2 | ||||||
零售商业用地 | 3050.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8 | |||
起始价: | 2761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
备注: 1、土地挂牌总价中不含契税、社保金。 2、宗地总面积1.5254公顷(合22.881亩),出让面积1.5254公顷(合22.881亩)。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块宗地图。 3、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兼容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出让年限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七十年(商服用地四十年)。 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0%,即商业建筑所占用地面积不超过3050.8平方米,住宅建筑所占用地面积大于12203.2平方米。 6、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按孝规设字﹝2023﹞13号的条件执行。 7、建筑高度≤60米(≤18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26、 2021-2 号地块:2023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2015-35B 号地块:2023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2023-25 号地块:2023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暂行规定》、网上交易公告、出让须知和规划指标、宗地界址图等出让相关文件。 (二)有关文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查阅、下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交易机构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宗地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四)竞买人还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如不具备的,应当提供竞得土地后半年内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承诺。未按相关规定如期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出让人有权单方撤销出让合同,并按成交价10%作为违约金从出让金中予以扣除后,余款退还受让人。 (五)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和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实施限制或禁入。 (六)建设期限: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建成。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迎宾路104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8-* *
开户单位: (略) 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孝义支行,行号:*/中国银行孝义支行,行号:*/邮 (略) 支行,行号:*
开户账号:*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