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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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苏家屯区永馨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 (略) 苏家屯区沙河街道长岭子村 | (略) 苏家屯区永馨粮食烘干厂 | 沈阳 (略) | / | /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 (略) 闲置厂区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为*.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座干粮仓库、1座湿粮仓库、7座中转粮囤,并配套烘干塔、生物质锅炉、滚筒筛等设备对玉米进行烘干,年仓储玉米*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供电、 (略) 政,排水为化粪池定期清掏,供暖为电取暖,生产用热由1台6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一体化生物质专用锅炉提供。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烘干、筛分、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采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一体化生物质专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采用密闭筛分机进行筛分,烘干工序在密闭烘干塔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卸料工序在密闭的卸料房内进行。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提升机、输送机、滚筒筛、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将锅炉房风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锅炉灰渣、除尘废过滤材料、收尘灰、筛分杂质和生活垃圾。 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锅炉灰渣、除尘废过滤材料、收尘灰、筛分杂质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和化粪池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