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南府发〔2018〕3号)、《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南府发〔2022〕5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关于《西充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进 (略) 建筑垃圾管理,建立我县建筑垃圾处置体系,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结合实际,编制了《西充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本《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2024年8月15日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西充县人 (略) 发布了《<西充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告链接为http://**_630.html?id=630。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稳评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充分征集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范围内及可能受其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最关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是否支持《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链接填写《<西充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民意调查问卷》:
http://**
2、也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机构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
六、联系方式
1、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西 (略) 158号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04室
联系人:白莲华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2、稳评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徐智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发布单位: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