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通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通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发改【2011】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通发改【2011】1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 (略) 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建西勘九鼎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江县诺江镇高明新区
2.2建设规模:建筑总高度为23.85m,地下1层,建筑面积3407m2,地上6层,建筑面积11809m2,总建筑面积为15216m2。
2.3施工工期:730个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2012年至今)完成不少于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0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3月13日 23时59分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地点为 (略) 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 (略)
地址: 诺江镇北街38号
邮编:
联系人: 向先生
电话: 082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建西勘九鼎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1-1405
邮编: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2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帐号:
2015年02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7c9d-4785-a823-d7bd7eb11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