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长兴分输站至长兴华润分输站管道建设工程项目 | 长兴 (略) |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五里桥村域内 | 结合规划情况确定,预计天然气需求量自2023年的2.99×108Nm3增加至2028年的5.61×108Nm3。 原管道设计输量为4.00×108Nm3/a。不满足规划天然气需求量的增长需求,因此对原管道进行改造,以适应用气量的增加。原管道管径DN250,根据需求量计算确定,本次改造管径增至DN300。起点位于长兴分输站围墙外2米,终点为华润分输站内30米。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再通过吸粪车清运至长兴李家巷新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时产生的河底泥沙、淤泥就地堆置至用地范围内的淤泥沉淀池,收集后直接就地固化填埋,不需外运,不排入水体。清管、试压排水主要 (略) 洒水,无法回用的选择合适的地点排放,试压废水禁止排放至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地表水体。基坑废水要求经沉淀过滤后排放至附近水体。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道敷设施工过程加强管理,降低扬尘、燃料烟气及焊接烟尘的产生。避免在大风季节以及暴雨时节施工,定期对施工 (略) 进行洒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可疑错误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减少地面裸露的时间,物料运输及堆放时加盖篷布。施工期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置。工程弃土、弃渣尽量做到各类施工工艺及各标段土石方平衡。施工期产生的挖方全部用于回填,表土和土方全部综合利用,无弃土。穿越河流段开挖的河底泥沙、淤泥就地堆置至用地范围内的淤泥沉淀池,收集后直接就地固化填埋,不需外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的监控管理,在采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需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运输车辆在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禁在晚上10时至次日6时的时间段内施工。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可疑错误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可疑错误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