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普陀区金钵盂供水工程 | (略) 普陀区虾峙镇湖泥岛、金钵盂岛 | (略) 普陀区 (略) | 管线总长2.79km,采用单根DN500mm复合PE管,管道路径自湖泥山岛南侧穿越海塘入海往东北方向0.47km后,转东南155°1.22km,继续转东南170°1.1km 后,穿越金钵盂岛东北侧海堤登*。供水规模为近期1万t/d,远期为1.5万t/d。 | / | 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 | 一、落实海洋生态防治措施。 ①优化施工方案,避开鱼类产卵高峰季节施工,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并尽量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安排在小潮汛时间进行海上施工作业。 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严禁向海域排放废水和倾倒弃土泥浆等。 ③开展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工程结束后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湖泥岛施工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收集后定期运至湖泥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二级标准后排放(详见附件6)。金钵盂岛施工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金钵盂岛临港产业园施工现场已建的临时厕所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金钵盂岛基础建设中的洒水抑尘。船舶生活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集中收集后在船舶靠岸委托上岸处理或接收船接收后上岸委托处理。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三、落实废气 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临时弃土、固化泥浆等随处乱排;运输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不利影响;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 四、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设置弃土临时堆放点、设置泥浆干化池,项目弃土及废弃泥浆固化后运至金钵盂岛临港产业园基建工程指定用土地,严禁倾倒入海。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打包后上岸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严禁入海。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机械及船舶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机动车辆尽量避免鸣笛。对施工车辆进行统一调配,减少车辆进出场会车鸣笛次数,行驶车辆应限速,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前编制海上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向海事及港航部门进行报备,海上施工前及时向海上安全监督部门通报,与往来船只协调通航;施工船舶应配备有吸油绳等风险防范物资。严禁恶劣天气下海上作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