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变更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1 | 履约担保 |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电汇(或转账)、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
变更为:
8.4.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 农民工工资 | 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应开设农民工工资三方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
变更为:
10.4 | 农民工工资 | 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可以转账或保函或保险单形式)。投标人应开设农民工工资三方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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