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班戈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 (略) 班戈县;
4.拟投资规模:5407万元;
5.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垃圾坝256米,库区整平防渗33141.24平方米,渗滤液收集系统1项,集液池1座,导气工程52座,监测井(含设备)2座,截洪渠1372米,填埋场钢丝网栏4752平方米,渗滤液池闸阀1项,回喷闸阀井2座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购置相关设备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西藏那曲班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西藏自治区班戈县吉江扎西路
3.联系人:鲁老师
4.电话:*
5.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西藏 (略)
2.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3栋227号
3.联系人:罗工
4.电话:*
5.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