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晟硕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南平晟硕 (略) 水剂型铝膏
新型材料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平晟硕 (略) 水剂型铝膏新型材料加工生产项目位于 (略) 建阳区上陈工 (略) 2号,属迁建项目,租赁福建 (略) 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6000m2,原材料为铝箔边角料,年产*吨水剂型铝膏。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福建 (略) 的环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 (略) (略) 。运营期球磨后压滤工序产生的压滤废水,经自建的污水站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球磨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福建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含尘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含尘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生产前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和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
福建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