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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4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10月22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略) 商城县产 (略) 太平村 | 国电投 (略) | (略) | 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 (略) 商城县产 (略) 太平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40MVA,110kV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配电设备采用户外布置。升压站占地面积2450平方米。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无。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 2、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无。项目营运期: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3、落实固 (略) 置措施。项目施工期:无。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后直接交由有资 (略) 理。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后无法直接交由有资 (略) 理时,则可以在危废间内暂存,再及时交由有资 (略) 理。废变压器油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4、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