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襄发改审批〔2024〕341号
关于春园西路南侧规划路(仙桥路-汉江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 (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襄住建函〔2024〕64号)、瑞和安惠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瑞咨评字〔2023〕21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略) 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略) 城建项目计划的通知》(襄政办发〔2024〕4号)新建项目第33项子项1,按照《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襄政发〔2021〕11号)第十八条规定,经研究,现直接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代码
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2306-(略)-04-01-(略)
二、项目单位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有利 (略) 域内外的交通联系,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分 (略) 交通, (略) 交通服务水平, (略) 整体形象。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四、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地点: (略) (略) 七 (略) 。
建设规模: (略) 西起 (略) ,向东延伸 (略) , (略) 支路, (略) 口、 (略) 口;道路全长369米,道路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千米每小时。
主要建设内容: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64.(略)元,其中工程费用807.(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略)元、预备费44.(略)元、专项费用(略)元。
(略) 本级财政资金。
七、招投标意见
该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请按我委核准意见执行。
八、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九、有关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二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期满30日前向原项目批复单位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该项目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襄发改审批〔2024〕341号
关于春园西路南侧规划路(仙桥路-汉江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 (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襄住建函〔2024〕64号)、瑞和安惠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瑞咨评字〔2023〕21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略) 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略) 城建项目计划的通知》(襄政办发〔2024〕4号)新建项目第33项子项1,按照《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襄政发〔2021〕11号)第十八条规定,经研究,现直接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代码
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2306-(略)-04-01-(略)
二、项目单位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有利 (略) 域内外的交通联系,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分 (略) 交通, (略) 交通服务水平, (略) 整体形象。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四、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地点: (略) (略) 七 (略) 。
建设规模: (略) 西起 (略) ,向东延伸 (略) , (略) 支路, (略) 口、 (略) 口;道路全长369米,道路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千米每小时。
主要建设内容: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64.(略)元,其中工程费用807.(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略)元、预备费44.(略)元、专项费用(略)元。
(略) 本级财政资金。
七、招投标意见
该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请按我委核准意见执行。
八、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九、有关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二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期满30日前向原项目批复单位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该项目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