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4〕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口屯镇西寨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 (略) 中核天津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4〕054号,拟征收土地用于中核天津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大口屯镇西寨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17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5月23日,由大口屯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 (略) ,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宝坻区政融街 邮编:* 联系人:阎梓凤联系电话:022-*)
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