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略) 圣 (略) 年加工#件塑料穿戴#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圣 (略) 年加工#件塑料穿戴#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圣 (略) 年加工#件塑料穿戴#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圣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奔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镇滨港工业城 | 用 地 | 1300m2 | |||||
项目概况 | (略) 圣 (略) (略) 干江镇滨港工业城( (略) 干江镇万洋众创城1幢401室现有工业厂房),购置空压机、UV光固机、UV打印机、电烘箱、水帘喷台等设备,使用毛坯塑料穿戴#作为原料,采用清洁、喷漆、固化、UV打印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件塑料穿戴#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附近500m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无其他规划敏感目标。最近敏感点为南侧约585m的甸山头村。 本项目水帘废水、喷漆喷淋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生活污 (略) (略) 干 (略) 理厂纳管标 (略) 干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水:水帘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废气:清洁粉尘、喷漆废气、固化废气、打印废气;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漆渣、废油墨、废化学品包装等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水帘废水、喷漆喷淋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 (略) 干 (略) 理 (略) 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清洁粉尘产生的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固化废气、打印废气经集气罩一并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水喷淋” (略) 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 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减振基础;③合理安排车间 (略) ,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并远离厂界、敏感点布设。 4、固废 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废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漆渣、废油墨、废化学品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 |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4日~ 2024年12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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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