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投资发〔2022〕432号
关于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
(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给排水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批准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改善古运河流域水质,控制老城片区面源污染, (略) 居民生活水平,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镇政发〔2020〕50号)的相关规定,同意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
二、项目代码
2211-*-04-05-*。
三、建设地址
(略) 京口区。
四、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在南水桥泵站至梦溪路正东路段新建DN1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572米,学府路京口路段至学府路梦溪路段新建DN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573米,正东路酒海街至梦溪路段新建DN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294米,梦溪路正东路段至梦溪路花山路段新建DN1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000米,排口处理设施2座,5万吨/日高效净化设施1套。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8935万元,建设资 (略) 政府意见确定。
六、项目法人
(略) 给排水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集中建设单位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64号)要求,项目集中建设 (略) 给排水管理处。
八、请据此批复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并取得国土、规划、环保、节能等各项前期手续意见,按要求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明确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不作为办理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依据,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向本委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该批复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 25日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