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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年产3000吨阀门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5月19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年产3000吨阀门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永嘉县东瓯工业区,原名永嘉县正一自动化仪表厂,于1996年5月7日名称变更为浙江正一自动化仪表厂,于2001年10月23日名称变更为 (略) ,于2004年10月22日名称变更为 (略) ,企业原先主要从事液位仪表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于1999年6月委托编制了《浙江正一自动化仪表厂年新增1万套液位仪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于2000年5月15 (略) 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审批意见(温环[2000]88号)。现因企业发展方向调整,公司决定不再进行液位仪表的生产,设计投资500万元,在厂区内购置相应阀门生产加工设备,并保留原有可继续使用的设备,用于建设阀门生产项目以代替原有液位仪表项目。本改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阀门的生产规模,同时不在进行液位仪表的相关生产。
2019年6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3000吨阀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1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19〕269号),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阶段产能达年产3000吨阀门,但由于重型车床、刨床等机加工设备暂未配置完全,且食堂暂未建设,本次做分期验收;员工93人,厂区不设食宿,实行白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0.2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3000吨阀门改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重型车床、刨床等机加工设备暂未配置完全,且本次食堂暂未建设,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生产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实际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将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漂洗废水、喷涂除漆雾水收集一并委托 (略) 清运处置;环评设计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试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漂洗废水、喷涂除漆雾水。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将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漂洗废水、喷涂除漆雾水收集一并委托 (略) 清运处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进入瓯北镇污水处理厂,瓯北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
项目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8米高空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逸散;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水帘+水喷淋塔+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漆渣、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废水 (略) 清运处置,故不产生废水物化处理污泥和隔油池隔油;金属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苯系物(以二*苯、*苯计)、*酸酯类(以*酸*酯计)、颗粒物、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打磨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E-F-G号点位),于敏感点设置了1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H号点位),于厂区内(喷漆房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D号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及敏感点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 (略) 厂界南侧(1号点)、西侧(2号点)、北侧(3号点)和东南侧敏感点(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与 (略) 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1号、2号、3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4号敏感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略) 年产3000吨阀门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依据《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环发【2022】13号,2022年3月18日),采用光氧+活性炭、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等组合工艺的,须淘汰其中的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低效治理设施。另外根据《 (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选择碘值在800以上的活性炭,活性炭的用量和更换时间符合废气处理的需求;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五)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六)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八)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