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维苏威赛璐珂陶瓷(苏州)有限公司耐火陶瓷辊生产搬迁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维苏威赛璐珂陶瓷(苏州)有限公司耐火陶瓷辊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维苏威赛璐珂陶瓷(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在湿法车间设置球磨机3台、均化箱30个、生产箱3个、混料器3个;在毛坯车间设置干燥炉6台(其中2台为新增的电加热)、炉窑2个、破碎机1台;在磨削车间设置锯床3台、钻孔设备2台、CNC4台、磨床5台、机床3台、车床1台、镗床1台,并设置去离子水生产设备2台、空压机2台,将外购进厂的石英京配料和球磨、均化后与羧*基纤维素钠及水进行混料,经浇铸和石墨脱模后进行干燥 和烧成处理,最终经机加工设备磨削处理后检验出厂。项目审批年产耐火陶瓷辊(直径15~360mm)*根(2000吨)。
工作时数:搬迁后员工110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7200小时,其中2台炉窑实际为交替使用,4#和5#排气筒实际分别运行3600h/a。
其他情况:厂区内无住宿、食堂,餐饮外购。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球磨机用去离子水,均化箱、生产箱、法拉第罐清洗用水,磨削设备用水,石墨溶液配制用水,湿式除尘器补水以及生活用水等,清洗废水及磨削废水分别经厂内废水处理站1(混凝沉淀+滤袋过滤+碳滤过滤)、废水处理站2预处理(混凝沉淀+滤袋过滤+碳滤过滤)达标后,与去离子水浓水、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租赁 (略) 及 (略) (略) 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其中磨削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2处理达到回用要求时,再重新用至磨削环节,夏季进入废水处理站2的循环水经处理后每月外排一次,其他季节每两个月外排一次。
项目房东苏州工业园区恒泰 (略) 于2021年4月经苏州工业园区 (略) 检查已经完成CCTV报 (略) 接管。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破碎机产生的颗粒物,配料、球磨机、混料时下料产生的颗粒物,磨削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干燥、窑炉使用天然气加热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为NOX和颗粒物、二氧化硫),此外还包括少量除油剂、打胶时物料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
熔融石英及回收破碎的二氧化硅在配料、球磨机、混料工序下料环节会产生颗粒物,配料、球磨机、混料工序考虑为一整体系统,因此共设置3套滤筒除尘器进行粉尘的收集、处理后合并经1#22.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与湿式磨削颗粒物经二级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4台干燥炉天然气燃烧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4个)处理后合并通过3#22.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窑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同样经低氮燃烧器(40个)处理后分别通过4#和5#的22.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环节未收集到的废气与装配车间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一并无组织外排,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球磨机、法拉利混料器、干燥炉、炉窑、锯床、钻孔装置、CNC数控机床、无心磨床、兰州卧式机床、无心磨床、JESCO数控车床、卧式镗床、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等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二氧化硅废料(含污水处理压滤后的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苏州 (略) 处理;
项目设置面积40m2的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北侧,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GB *-2020)。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手套、废除油剂(废有机溶剂),收集后由资质单位淮安 (略) 处置;以上调试期间产生部分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面积4m2的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角,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工 (略) (略) 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维苏威赛璐珂陶瓷(苏州)有限公司耐火陶瓷辊生产搬迁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生产环节粉尘的收集处理,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同时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风险辨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9月09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维苏威赛璐珂陶瓷(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 (略) 12号3#厂房
联系人:王蓉
电话:0512-*
邮箱:shullen.*@*esuvius.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维苏威赛璐珂陶瓷(苏州)有限公司耐火陶瓷辊生产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x1k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