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于同意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同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案情况 |
1 | 万闳年产火电厂余热回收节能省煤装备40台(套)建设项目 | 浙江万闳 (略) |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发展大道2588号3号厂房 | 针对大型火电厂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中烟气换热器存在的磨损、腐蚀、堵塞、泄露等问题,掌握了激光无氧化焊接板片核心工艺,研制宽流道自洁式板片用于火电厂余热回收节能省煤装备。公司决定投资*万元,实施年产火电厂余热回收节能省煤装备40台(套)建设项目,租赁长兴县开发区浙江海悦自 (略) 3号厂房,占地面积6373.62平方米,新增非标激光焊接生产线、板片鼓胀生产线、测压生产线、组装模架等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33台套,形成火电厂余热回收节能省煤装备40台(套)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增销售收入约*万元,年增净利润约*元,年增税金约*元。 | |
2 | 年产*只旋装滤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 (略) 长兴县经济开 (略) 111号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新增智能冲床、液压机、输送线、自动喷塑房、自动化装配生产线等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引入信息化软件和管理系统, (略) 技术建立旋装滤智能化生产线,实现旋装滤数字化智能化生产,对传统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的一次合格率和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