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山西 (略) (略)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南同蒲线以 (略) 东花园项目(一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占地面积 *㎡,约合 342.85 亩。
本次调查报告结论如下:
(1)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设置了 10 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地块 内布设 9 个采样点,地块外布设 1 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 22 个(包括 3 个 平行样,1 个对照点样品)。地块内 18 个(不含 3 个平行样)土壤样品中,检出 的指标有砷、汞、镉、铜、铅、镍、pH 值、二噁英、总氟化物,共计 9 项;其 他指标均未检出。其中,砷、汞、镉、铜、铅、镍、二噁英均未超过《土壤环境 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标准筛选值;总氟化物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 管制值》(DB 4403/T 67 -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对照点土壤的 pH 值为 8.46,为碱性土。对照点中检出的指标为砷、 汞、镉、铜、铅、镍、二噁英、pH 值、总氟化物,共计 9 项。其中,砷、汞、 镉、铜、铅、镍、二噁英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 表 1 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总氟化物未超过深 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 表 2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选择合理。
(3)本次调查地下点位共布设 1 个点位送检 2 个地下水样品(含现场平行 样 1 个),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中砷、铜、汞、镍、铬(六价)、溶解性总固体、 pH 值、耗氧量、硝酸盐、氯化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 中的Ⅳ类水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中总硬度、硫酸盐超过《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水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可 能与区域水文地质有关。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 VOCs、半挥发性 有机物 SVOCs 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 0%。
(4)综上,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