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11月9日以(清发改〔2023〕180号)文批复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项目编码: 2311-*-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 综合治理河长13km调整为13.026km,增加0.026km;
二、 新建堤防(护岸)6km调整为2.726km,减少3.274km;
其他内容仍按(清发改〔2023〕180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用。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