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告。
一、拟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时间为2023年8月5日-2023年11月4日,2023年8月5日正式开始环保设施调试。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明海 *
邮箱:*@*63.com
项目地址: (略) (略) 南环路12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