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WZC[2024]033 | ||
项目名称 | 铁路南苑二区3号楼58套房产 | ||
出让方全称 | (略) 政公用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5.17—2024.6.14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万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信源评报字(2024)第*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政公用 (略) 党委会纪要、董事会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略) (略) 党委会纪要、董事会决议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889号 | ||
标的简介 | 本次资产转让 (略) 南苑二区3号楼(58户,含地下室)资产, (略) (略) 889号,房龄约20年,6层,5个单元,一梯两户,无电梯。其他可参考附件房产明细表.rar。 本次转让为以单元为单位划分标段,共分为五个标段,依次为一标段:1单元(12户),挂牌金额:*元;二标段:2单元(12户),挂牌金额:*元;三标段:3单元(12户),挂牌金额:*元;四标段:4单元(11户),挂牌金额:*元;五标段:5单元(11户),挂牌金额:*元。上述资产可兼投兼中。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信源评报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现场看房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非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在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书面声明)。 (2)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在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联合体:接受联合体竞价,联合体各方应符合资格条件(1)或(2),并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每户房屋的实际竞买人,一旦联合体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则视为联合体意向受让方所有竞买人按照协议约定房屋竞买成功,不得更改,如更改视为联合体意向受让方(整体)违约。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房屋买卖合同》,可联系转让方至转让资产现场踏勘,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3.本次购买保证金为*元/标段,由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竞价完成即视为交易成功,意向受让方应于竞价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抵作房屋价款,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外,其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用于补偿转让方的损失;竞价未成功的,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 4.竞价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竞买报名材料。 5.本次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在资产转让与产权登记等全过程中需要产生的手续费、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6.确定受让方经公示无异议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办结交易价款,交易机构向意向受让方出具成交确认书,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实物资产交付、产权登记等手续。 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办结交易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外,其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用于补偿转让方的损失。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8.本项目《房屋买卖合同》随转让信息同步披露,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房屋买卖合同》全部认同。附件房屋买卖合同.rar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符合限购政策、产权登记等规定无法完成产权登记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已办结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全部归转让方所有。 | ||
特别事项披露 | 存在租赁状态,已终止租赁协议,正在对租赁方进行清退,预计6月底之前完成。不存在抵押情况。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