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对其拥有的废弃石料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交易。
委托方承诺本次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清单: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 量 | 评估价格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清运保证金 (万元) | 环保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东部新城化家道路施工废弃灰岩 | 69698.3吨 | 262.19 | 100 | 50 | 10 |
(略) 东部新城化家道路施工废弃土方 | 26698.06立方 | |||||
特别说明: 1、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废弃石料质量负责。 2、实际吨数达不到或超过公示吨数,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3、因转让标的物处于施工方范围,考虑施工规划及安全措施,买受人清运标的物时由委托方协调施工单位统一调配机械装车,装车费由买受人和施工方自行协商。 |
二、本次交易行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三、标的价格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华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皖华亚评报字[2023]154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262.19万元,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四、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2、竞买人成交后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运输路线道路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清运时间与施工时间同步进行,待土石方施工结束后30日内将场地内石料清运完毕。清理过程中,应和施工单位予以协调、配合。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全部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5 0161 0902 4976 696;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50万元,环保保证金10万元。(账户: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烈山支行 账号:1331 0010 2100 0979 065)。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 (略) 运输, (略) 应无不良运输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运输路 (略) 容要求行驶;买受人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场文明施工作业。
(1)、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
(2)、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4)、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6)、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现场筛分标的物,委托方有权终止清运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清退出场,并承担委托方一切损失。
8、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认真查看标的实物,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拍标的的质量及数量的担保责任。
9、因转让标的物处于施工方范围,考虑施工规划及安全措施,装车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严格遵守出让人要求安排清运计划。
10、竞拍人 (略) 产权交易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确认, (略) 领取拍卖资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4年1月16日—2024年 2月5日;标的地点: (略) 烈山区;
(二)答疑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 (略) (略) 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6:30时止;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9:00;
(三)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竞价厅。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6:30前持下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略) 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100万元(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5 0161 0902 4976 696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成交者,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二)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竞买资格受理审核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单位、方式及联系地址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郝先生 电话:* (略) 烈山区烈山镇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王女士 电话:0561-* (略) 人民路199号五楼
(略) (略) 孟先生 电话:* (略) 相山区源创客10号楼C18室
(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2024年1月16日
0天16小时32分0秒
0天1小时43分0秒
- 交易公告提交(略)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提交2024-01-16 09:330天16小时32分0秒
- 产权科推送通过2024-01-16 11:150天1小时43分0秒
附件:附件4、竞买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附件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x 附件:附件7、网络竞价程序.docx 附件: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附件1、竞买人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8、石料拍卖文件.docx
信息来源:http://**-b597-4f71-8b55-0b1df86af6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