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二线口岸”功能建设项目-查验设备采购
第2标段招标文件补充、变更说明(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海口美兰 (略) 委托国信国际工程 (略) 进行公开招标的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二线口岸”功能建设项目-查验设备采购,已于2022年09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了暂停公告,现已将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已补充、完善,现对第2标段招标文件补充、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现修改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第1标段)2.2.4(1)业绩评分标准“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货物X光机或毫米波安全门设备采购(满分10分)”
现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国内货物X光机或毫米波安全门设备采购(满分1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第1标段)2.2.4(1)业绩评分标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第1标段)2.2.4(2)履约服务能力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服务能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得用户单位履约服务满意评价的,评价情况至少为“满意、表扬、感谢”的,每提供一项用户单位的评价文件得1分,最高得3分。备注:1、同一用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2、用户满意度评价须提供经用户单位盖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用户单位盖章的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彩色扫描件”
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国内履约服务能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得用户单位履约服务满意评价的,评价情况至少为“满意、表扬、感谢”的,每提供一项用户单位的评价文件得1分,最高得3分。备注:1、同一用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2、用户满意度评价须提供经用户单位盖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用户单位盖章的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彩色扫描件。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3、投标人在“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描述/服务内容”中填写所投设备/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功能描述或服务内容情况,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
现修改为:3、投标人在“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描述/服务内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中填写所投设备/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功能描述或服务内容情况,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
6、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设备清单中的技术参数需求,具体详见最新上传的EXCEL附件。
7、修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0:00时,开标地点为: (略) (略) 副楼203开标室( (略) (略) 28号)。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00时;
开标地点为: (略) (略) 副楼201开标室( (略) (略) 28号)。
8、修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4日10时00分。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
9、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政府投资”及招标文件第二章“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
现修改为:政府投资补助。
10、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1.保证”补充“11.9 卖方在投标阶段及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并清楚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胁迫等情形。11.10 卖方确认并不可撤销的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应能满足买方和海关、边检、公安等监管单位所有业务及监管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对于买方和海关、边检、公安等监管单位提出的将其自有系统与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含系统)进行对接的要求,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同意无偿向买方和海关、边检、公安等监管单位提供所需接口,同时应免费许可买方和海关、边检、公安等监管单位使用卖方提供设备(含系统)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其中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和海关、边检、公安等监管单位直接使用卖方所提供设备所产生的数据,或者在买方和海关、边检、公安等监管单位自有系统中通过数据接口传导使用卖方提供设备(含系统)所产生的数据信息),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自行承担,为此买方无需向卖方支付除合同总价款以外的其他任何设备接口及数据使用等相关费用。”
11、原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4.违约责任”补充“8)如卖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通用条款第11条及专用条款第11条所约定的保证义务,买方有权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要求卖方限期整改,如卖方拒绝整改或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退还所有已付款项,并支付买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无法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继续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 (略)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招标人:海口美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