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对巴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略) | 本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1、废气:拆解过程中挥发的非*烷总烃经负压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危废暂存区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电池危废暂存区挥发的硫酸雾,经负压收集后,引入碱性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车间轴流风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治理。 2、废水: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沤制农肥;拆解车间四周设污水收集管道,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回用车间冲洗水;软水装置高盐水直接用于地面冲洗;要求建 (略) ,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车间冲洗水。 3、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降噪、并加强维护、车间封闭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交由环卫处理;玻璃、废织物及皮革、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分类暂存在拆解库房内,按一般固废要求暂存和运输;不可利用材料、除尘灰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油液、废安全气囊、废油类过滤器、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催化转化器、废制冷剂、废电容器、废有毒有害部件(含汞、铅的开关)、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隔油池废油、隔油池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单独分类装入不相容容器内中,并单独存放,各储存区之间均设置围墙隔开;各种危险废物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