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 天津 (略) | 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 | 联合泰泽 (略) | 天津 (略)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重大变动)位于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废水 施工泥浆废水、 (略) 面及车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 (略) 喷洒等。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厕所,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风机和变压器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产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合理调整布局。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产生的淤泥和废泥浆直接外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装运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弃渣场。施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配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城管委定期清运。废磷酸铁锂电池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事故废油、废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负责运输、处理。 | 无 | 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