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固雄线( (略) 南-G * 段)加宽改造工程项目照明、 (略)
1、照明施工 * 标段工程量清单中第 * 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内容有变更。
2、 (略) 分(照明施工 * 标段、照明施工 * 标段、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 * 标段)3个标段原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变更为: * 日 * 时 * 分。
3、 (略) 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略) 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略) 固雄线( (略) 南-G * 段)加宽改造工程项目照明、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 * : * : *
(略) 固雄线( (略) 南-G * 段)加宽改造工程项目
照明、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固雄线( (略) 南-G * 段)加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固安 (略) 以固发改投资【 * 】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固安 (略)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 (略) ,实行资格后审。
-
(略) 范围
本项目地址:公主府桥南至马庄镇北。
( (略) 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全长 * . * 公里,采用 * 级公路建设标准并实施照明、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施工。位于公主府桥南至马庄镇以北段,起点桩号(K3+ * ),终点桩号(K * + * )。
本项目计划工期:每标段计划工期各为 * 日历天(共 * 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共划分 * 个标段:
照明施工 * 标段:起点桩号(K3+ * ),止点桩号(K * + * )全长 * . * 公里(照明);
照明施工 * 标段:起点桩号(K * + * ),止点桩号(K * + * ),全长 * . * 公里(照明);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起点桩号(K3+ * ),止点位桩号(K * + * ),全长 * . * 公里(人行道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照明施工 * 标段: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照明施工 * 标段: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址:http:/ *** ,电话: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公 (略) 。
5.2 逾期送达的、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略) 递交的原件资料将根据评标时间及评标需要,保留至评标结束后退还。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撤回原件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 (略)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固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地 址: (略) 苹果公寓3栋1单元 * 室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于宁 联 系 人: 刘畅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o.cn 网 址: 网 址:www.bk *** (略) :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 账 号 : ***
第 * 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略) 首先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按照本章2.2.1款规定的 (略) 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3名(含第3名)以内的投标人的第 * 个信封投标文 (略) 评审。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且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 * 个信封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价的除外。 投标报价相等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略) 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修改和删减。 e. (略) 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f.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 * 致性 g.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h.投标文件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注明的标段号 * 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 (略) 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4)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5)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6) (略) 文件要求 (7) (略) 文件的其他要求;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略) 文件规 (略) 密封和装订,内容完整、页 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e.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单价分析表。 f.造价人员在工程量清单表上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如非本单 位造价工程师,须附造价委托协议书。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本工程不适用)。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 (略) 修改, (略) 打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 * 致。 (8)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9)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资质要求: 照明施工 * 标段: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照明施工 * 标段: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状况表”:承 (略) 提供的营运资金(以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 * 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 (略) 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 * 万元。 (3)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 (略) (略) 页截图复印件,以及 (略) (略) 贿记录(http:/ *** ) 网页截图复印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5)项目经理: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项目总工: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年(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年(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年(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6) (略) 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 * 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 成(总分 *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主要人员: * 分 技术能力:8分 体系认证: 3分 财务状况: 5分 |
|||||
2.2.3 |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 * 个信封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 分 |
施工方案 |
* 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5<分值≦ *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主要施工方案 * 般2<分值≦5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主要施工方案欠合理0<分值≦2 |
||
重难点分析 |
* 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科学合理5<分值≦ *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基本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 * 般2<分值≦5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基本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欠合理0<分值≦2 |
|||||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8分 |
(略) 文件要求,科学合理; (略) 文件要求,完善、科学合理。4<分值≦8 (略) 文件要求,科学合理; (略) 文件要求,较完善、较合理。2<分值≦4 (略) 文件要求,科学合理; (略) 文件要求,欠完善、欠合理。0<分值≦2 |
|||||
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8分 |
(略) 文件要求,完善、科学合理。4<分值≦8 (略) 文件要求,较完善、较合理。2<分值≦4 (略) 文件要求,欠完善、欠合理。0<分值≦2 |
|||||
安全体系及保证措施 |
8分 |
(略) 文件要求,完善、科学合理。4<分值≦8 (略) 文件要求,较完善、较合理。2<分值≦4 (略) 文件要求,欠完善、欠合理。0<分值≦2 |
|||||
环保体系及保证措施 |
8分 |
对环境保护、 (略) 文件要求,完善、科学合理。4<分值≦8 对环境保护、 (略) 文件要求,完善、较合理。2<分值≦4 对环境保护、 (略) 文件要求,欠完善、欠合理。0<分值≦2 |
|||||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
*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 分 |
照明施工 * 标段: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得基本分8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加4分,具有8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加4分,满分 * 分。 照明施工 * 标段: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得基本分8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加4分,具有8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加4分,满分 * 分。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得基本分8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加4分;具有8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加4分,满分 * 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
* 分 |
照明施工 * 标段:满足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得基本分8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 * 年以上项目总工工作经历加2分。满分 * 分。 照明施工 * 标段:满足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得基本分8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 * 年以上项目总工工作经历加2分。满分 * 分。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满足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得基本分8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 * 年以上项目总工工作经历加2分。满分 * 分。 |
|||||
2.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8 分 |
企业业绩 |
8 分 |
照明施工 * 标段:在满足资格条件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每增加 * 项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业绩加4分,满分8分,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原件; 照明施工 * 标段:在满足资格条件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每增加 * 项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业绩加4分,满分8分,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原件;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在满足资格条件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每增加 * 项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满分8分,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原件; |
|
体系认证 |
3 分 |
体系认证 |
3 分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加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1加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 * 加1分,最多加3分,满分3分 |
|||
财务状况 |
5 分 |
/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年或 * 年净资产不少于 * 万元 (略) 投工程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少于 * 万元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营运资金 * 万元的得1分,最多加2分,满分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 (略) 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 * 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 %,且各评分因素得 (略) 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略) 成员对某 *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 (略) 进行评分的依据。
附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1 |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
合格(未办理 * 证合 * 的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
出示原件 |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文件 |
出示原件 |
|
3 |
照明施工 * 标段: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照明施工 * 标段: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 |
有效文件、网上可查 |
出示原件、网上可查 |
|
4 |
* 年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略) 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 * 万。 |
有效文件 |
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
有效文件 |
提供原件 |
|
6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有效文件 |
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
|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 (略) (略) 页截图复印件 |
有效文件 |
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
|
|
(略) (略) 贿记录(http:/ *** ) |
有效文件 |
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
|
|
7 |
项目经理 |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
|
8 |
项目总工 |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年(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照明施工 * 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年(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 * 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交工证书原件。 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8年(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 * 年(注:近 * 年指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以交工证书的时间 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项目中标金额 *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
|
9 |
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
有效文件 |
出示原件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有效文件 |
出示原件 |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略) 保缴纳证明 |
有效文件 |
出示原件 |
|
* |
被 (略) 保金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略) 保缴纳证明) |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
出示原件 |
|
* |
近 * 年内( * 、 * )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 |
投标人出具 承诺证明书 |
出示原件 |
|
* |
(略) 上报名成功截图 |
(略) 省公共资 (略) 上报名成功截图(有效文件) |
纸质版截图加盖公章 |
|
是否合格: |
|
注:若上述条件中有 * 项没有得到响应或合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略) 签字: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序号 |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
1 |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略) 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修改和删减。 e. (略) 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f.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 * 致性 g.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h.投标文件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注明的标段号 * 致。 |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3 |
(略) 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
4 |
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
5 |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
|
6 |
(略) 文件要求; |
|
7 |
(略) 文件的其他要求; |
|
是否通过 |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序号 |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
1 |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略) 文件规 (略) 密封和装订,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e.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单价分析表。 f. 造价人员在工程量清单表上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如非本单位造价工程师,须附造价委托协议书。 |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 |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4 |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5 |
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6 |
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
|
7 |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 (略) 修改, (略) 打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 * 致。 |
|
8 |
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9 |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 |
(略) 文件的其他要求; |
|
是否通过 |
|
|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 (略) 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略) 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 (略) 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略) 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第 * 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 * 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程序
-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
-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C。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
(略)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
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 (略) 评分。
-
第 * 个信封开标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
(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
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略) 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 * 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略) 人给定的工程数量 (略) 报单价予以修正。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其投标。
-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 * 览表。
-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3在第 * 信封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 (略) (略) 投标; (略) 投标的,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 (略) 核实。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略)
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4 项 (略) 理。
-
评标结果
-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 (略) 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