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函》(石门府函〔2024〕1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水利发〔2023〕37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对两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等进行整治提升。其中,白坪村建设内容包含:梅子山村建筑立面墙绘135.74㎡,增设7盏太阳能路灯,茅坑加成品盖遮蔽12块,压膜地坪敷设1474.56㎡,生产步道硬化85.32m;打鼓山建筑立面墙绘 133.88㎡,增设3盏太阳能路灯,院边花坛修整97.84㎡,入户景墙墙绘37.79m,建筑周边屋檐沟修整100m。白坪村墙面瓷砖脱落修补200㎡左右。金龙村建设类容包含:灌溉水渠维修3240m(包含160mmPE管80m),更换300mm波纹管160m及更换原抽水设施损坏部件(含37千瓦电机、150s50水泵、底阀、室内变频控制柜等),加固路基防护挡墙326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72.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万元,基本预备费8.14万元。资金来源为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