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经开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庆鼎电子、金利达包装、神工机械、荣新玻璃,报告表)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以下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19号淮安智慧谷B2楼3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新增备用热源(一台12T/H蒸汽锅炉)项目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 (略) 33号 | 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拟在现有5号厂房内增设一台燃气供应的12T/H蒸汽锅炉,用于处突备援。 |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 (略) ,本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软水制备废水、RO浓水与锅炉定排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锅炉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经5-5#排气筒(39米)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项目全厂分别以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车间、危废库为边界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 6、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2 | 年产*件木制品、*件纸箱项目 | 淮安经济技术开 (略) 76号 | 淮 (略) | 项目主要内容:利用自有9413平方米厂房,在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热处理室、印刷机、喷漆房、喷枪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件木托盘、2.*件木箱、*件纸箱的生产能力。 | 江苏绿航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 (略)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 本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相关排放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水性漆桶、漆渣、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集尘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3 | 年产100台减速机、460台绞车、360台锚机、100套数控机床项目 | 淮安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南马厂大道以西 | 江苏省神工 (略) | 项目主要内容:计划总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主要使用车床、铣床、磨床、镗床、电火花线切割机、电焊机、抛丸机、滚齿机、磨齿机、电阻炉、渗碳电炉、涂装设备、检测设备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100台减速机、460台绞车、360台锚机、100套数控机床的生产规模。 | 江苏清淮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 (略)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下料、焊接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打磨、抛丸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上述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排气筒(15m)排放;淬火/回火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油雾净化机”处理,氮化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氮化炉燃烧装置+水喷淋”处理,上述废气处理达标后经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处理,与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一并采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3#排气筒(15m)排放。 项目下料、焊接、打磨、抛丸、淬火/回火、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苯、NMHC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对应标准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及表2中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矿物质油、废油剂、油泥、废切削液、废磨削油、废电火花油、过滤残渣、废漆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及漆渣、清洗废液、水喷淋废液、废抹布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废铜丝、废磨片、废钢珠、废布袋、布袋除尘器粉尘、焊渣、沉渣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及厨余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 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4 | 年产*平方米特种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及600吨铝合金框架项目 | 淮安经济技术开 (略) 2-6号 | (略) 荣新 (略) |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租赁厂房6180平方米,主要使用北玻钢化炉、中空设备、双边磨、铝条折弯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平方米中空玻璃、*平方米夹胶玻璃以及600吨铝合金框架。 | 江苏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 (略) ,本项目清洗、打孔、磨边废水经“沉淀+酸碱中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涂胶、密封、夹胶、组角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切割、钻铣加工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15m)排放。 玻璃生产线涂胶、密封、夹胶和铝合金框架组角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铝合金框架切割、钻铣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对应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包装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沉渣、玻璃碎渣、不合格品、废铝条、废包装材料、膜片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不合格品、集尘灰、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