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002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要求,现就已受理申请登记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6月15日。公示信息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红海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单位(人):张松
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鲅鱼圈区红海办 (略) 12-7
拟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科(妇女保健)、中医科***
设置床位:0张
设置牙椅:0张
符合鲅鱼圈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略) 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药品卫计审批室
联系电话: 0417-*
联系地址: (略) 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6号窗口
(略) 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06月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