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区内(长旺作业区内江 (略) 旁)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新增用地约23.4亩,新建1栋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办公楼,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厂房及配套用房,新购买混凝土车辆10辆,利用原有混凝土车辆18辆、泵车5辆,建设高性能、环保型及特种混凝土等绿色混凝土工业自动化生产线2条,预计年产*m3/a商品混凝土。该项目的厂区建设、设备设施选配、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等方面均符合《江苏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拖运至油坊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一级A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