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审查条件
嘉兴华数智慧农业合作伙伴入围资格采用引入方式进行,目的为建立互利共赢的行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寻求商机,相互依托,为客户提供研究咨询、行业解决方案、技术服务、软硬件系统集成等服务。引入人将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作意向书,后期项目落地、分配、利益划分按照嘉兴华数内部相关制度客观公正执行,现进行公开引入,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 项目概况
2.1资格审查编号:JXZB(略);
2.2项目背景:为满足嘉兴 (略) (简称“嘉兴华数”)政企业务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嘉兴华数政企业务,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特此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2.3工作内容:本次资格审查共分为1个类别,引入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
序号
类别
1
智慧农业类
2.4引入有效期限为: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2年,在入围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新一轮的资格审查入围工作,新一轮资格审查后,则本轮资格审查的有效期到新一轮资格审查结果生效之日提前终止。若入围有效期到期后,采购人尚未实施新一轮资格审查,则本次资格审查顺延到新的资格审查生效之日止。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申请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申请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引入项目的申请;
3.4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申请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申请文件提供了格式的,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未提供格式的申请人自拟。
4. 资格审查方法
4.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汇总的供应商得分,按以下规定确定合格供应商。
每个类别结果选用方式:
1、若有效投标单位≥10家,则推荐综合排名前8名的单位入围;
2、若有效投标单位为5家~9家(具体家数为N),则推荐综合排名前N-2名的单位入围;
3、若有效投标单位为3家~4家(具体家数为N),则推荐综合排名前N-1名的单位入围;
4、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 (略) 理。
5、如果得分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顺序。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2被确定为合格的供应商将与引入人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在合作期内享有嘉兴华数智慧农业的优先合作权。
4.3 供应商根据所 (略) 、产品、方案,按引入人要 (略) 场业务拓展,按需搭建相应演示系统。
5.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
5.1.1 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时间:暂定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6日
5.1.2 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
5.1.3 资格审查文件费用:免费。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暂定2025年1月7日,请申请人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点之前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为:嘉兴华数401会议室。
6.2 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存于U盘中随纸质申请文件同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与7日上午10点,请申请人于2025年1与7日上午10点之前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为:嘉兴华数401会议室。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
6.3.2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 (略) (略) 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引 入 人:嘉兴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6号
联 系 人:周苗
电 话:(略)
邮 箱:*@*ttp://**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