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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 (略) (略)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 (略) 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 (略) 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作内容: (略) (略) *** 年度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2.2比选范围:采购 (略) (略) 制水分公司自来水二、五、六、七厂2017-2 (略) 需煤质粉末活性炭约98吨,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后1年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须是粉末活性炭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涵盖粉末活性炭制造或销售;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代理 (略) 代理的粉末活性炭制造商对其参与本次比选的唯一授权;已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比选的制造商,不得再以制造商的身份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粉末活性炭的制造商应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 (略) 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煤质);
3.2 业绩要求: * 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 (略) 粉末活性炭供货业绩;当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时,比选申请人 (略) 述业绩;当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 (略) 代理的制造商 (略) 述业绩。
3.3 财务要求: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 (略) 政 (略) 政处罚期间, (略) 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未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 (略) 时间,下同), 在 (略) (略) ( (略) 市蜀都大道十二桥路16号)2楼228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0时00分,
地点为 (略) (略) ( (略) 市蜀都大道十二桥路16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市十二桥路16号
邮 编: ***
联系人:陈女士 杨先生
电 话: *** ***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