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浑河 (略) 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工程量清单中装饰部分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暂估金额进行明确,其他未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15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所有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携带设备在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最终报价活动,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每次时间为(30分钟内),如遇到系统故障则时间顺延。 4、投标(响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投标(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响应)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响应)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的全过程中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长青南街19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信 (略)
地 址: (略) 1-11号(17门)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