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马关县篾厂乡举行了《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篾厂乡人政府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马关县篾厂乡于2024年5月 (略) 站公开形式发布《关于举行〈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4年5月30日17:30无人自愿报名参会。于2024年6月6日发函《马关县篾厂乡关于推荐〈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代表的函》,邀请有关单位推荐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于2024年6月6日发布《关于举行〈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三)听证资料送达
于2024年6月20日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1.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2.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说明;3.有关统计、调查分析材料;4.听证机关的联系方式;5.听证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给听证代表。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4年6月6日,在马关县 (略) 站上公布了《马关县篾厂乡关于举行〈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听证主持人:李天禹(篾厂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决策发言人:雷娅妮(篾厂乡党委书记)
山 超(篾厂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三)听证监察人(2人):王万刚(篾厂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冯云刚(篾厂乡司法所所长)
(四)听证代表(25人):罗 轩(篾厂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杨明稳(篾厂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从伟(篾厂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沈建新(篾厂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晓宇(篾厂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梁*伟(篾厂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余东财(篾厂乡财政所所长)、方艳程(篾厂乡自然资源所所长)、胡国靖(篾厂乡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罗兴礼(篾厂乡综治办公室主任)、杨朝卫(篾厂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卢光勇(篾厂乡乡村振兴办负责人)、曹国红(篾厂乡社保中心主任)、王国怀(篾厂乡畜牧站站长)、潘光明(篾厂乡林业站站长)、高忠兴(篾厂乡农科站站长)、王国龙(篾厂社区党总支书记 、主任)、张发云(桂皮山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冷自贵(岩头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邓友发(大丫口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吴明富(桂皮山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周廷山(大新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黄忠祥(靛坡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恩娇(老门寨村委会主任)、康 丽(昆明根苑 (略) )。
听证代表应到25人,实到25人。
(五)听证旁听代表(应到2人实到2人):杨艳(乡村振兴办)、杨文肸(绿美创建办负责人)。
(六)听证记录员(2人):肖明秀(篾厂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赵兴美(篾厂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五、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参会听证代表一致同意《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的内容。
(二)应当把各村的停车场纳入到本次规划中
拟采纳情况:采纳。各村的停车场已经纳入到村庄规划中,不在本次的规划中体现。
(三)靛坡村委会的基本农田规划过多能否进行调整。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过程积极衔接上位规划及相关要求动态调整。
六、听证主持人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2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马关县篾厂乡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马关县篾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篾厂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