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XXCG(略)A
二、项目名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999号中侨中心1幢2520、2521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评审得分:85.5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安保,办公楼、宿舍楼、室外保洁,绿化维护,食堂保洁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年度服务期末,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重新招标。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以(略)方要求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提前进场,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准备工作,其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准(组长),陈奎,蔡艳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3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鸣苑,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5楼
联系方式:05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萧县凤鸣苑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杨庆龙
电 话:0557-(略)、(略)
0天0小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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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申请法正 (略)请审核2024-12-24 16:18:320天0小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