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宜 (略) 年产8000吨花炮泡沫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宜 (略) 年产8000吨花炮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袁州区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 (略) 18号 |
建设单位 | 年产8000吨花炮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 (略) 袁州区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 (略) 18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31.157″;北纬27°58′42.533″),项目占地面积约2670m2。项目以PS颗粒、PE颗粒、PO颗粒、橡胶颗粒等原辅料,经上料搅拌、塑化、挤出、分切收卷工序,年产泡沫包装材料8000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空置厂房,建设厂房1、厂房2等主体工程;建设办公区等辅助工程;新建给排水、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 (略)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设备冷却用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表1水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塑化、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 项目臭气浓度经车间门窗自然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活性炭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项目以生产厂房设置外延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