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11层A038 【企业自挂牌项目】
- 地 址:
(略) (略) 246号11层
- 挂牌价格:
面议
- 面积:
12.45 ㎡
- 发布时间:
2024-12-03
- 租赁期限:
1 年
- 出租用途:
办公
- 价格说明:
租金:1208元起 服务费:平均单价按18元/㎡/月的标准收取(含前台服务费、办公室内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网络服务费、合同备案费、基础工商/财税/法律咨询对接服务、企业名牌制作等费用)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12-03至2024-12-16)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 (略) 域: (略)
- 特 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停车场/位,综合体
- 免租期限:15天
- 联 系 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承租方资格
(一)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方与出租人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三)意向承租方须于报名时同步缴纳诚意金,其中诚意金按不低于2个月的租金及服务费底价标准收取。
出租条件
其他费用:
(一)根据客户需求,另收取会议室租赁费、办公电话费、收件传真、工商注册代理费等费用。
(二)本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8元/㎡/月(含前台服务费、办公室内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网络服务费、合同备案费、基础工商/财税/法律咨询对接服务、企业名牌制作等费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我司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向我司追究任何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二、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定和用电安全规定执行,如有违反安全规程操作及造成安全隐患,经我司管理人员3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仍未进行有效的整改,则视承租方根本 (略) 理。